时间:2023-12-01 浏览:552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23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及其他工作安排的通知》((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 NO:61 ))的要求,按教学校历安排在第16周(12月22日)之前结课的课程考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并于1月8日之前完成考试。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专业课期末考试分散考试时间由任课教师申请或学院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从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月6日。具体考试时间、考场等见安排表(附后)。
二、考试相关工作
1.严肃考风考纪。各班在考前组织学生学习《我院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7〕45号),做好学生诚信考试的宣传教育工作,学生携带有效考试证件(身份证或带清晰照片的一卡通)参加考试。严禁学生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等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监考教师严格履责。
2.教室卫生。责任教室在期末考试分散考试当天考试前要清扫,要注意课桌内部不能有任何杂物,创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学校和学院组织检查,请责任教室班级辅导员做好督促安排。
3.考生座位号查询。学院统一制作考生签名表,考生签名表上的序号即为座位号,考前由辅导员或任课教师把考生签名表电子版发到各班,请各位考生牢记个人座位号,并遵照监考老师的要求按照座位号就坐。
4.缓考办理。特殊情况(含重修)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请在考试开始前申请办理缓考。缓考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学生下载处下载(https://jw.hsu.edu.cn/1141/list.htm在此温馨提醒,学生学业方面所有的表格都是在这里下载。)特别说明:旷考学生一律不得参加补缓考。
三、监考、领交卷老师工作职责
1.监考教师1在正式开考30分钟之前到天都园林教学办公室领取试卷及相关材料,领取时需签字(其中12月8日及以前考试的课程,由任课老师和监考老师对接试卷领取)。考生座位按“S”型排列,具体排列由监考教师1写在黑板上,并组织学生在考生签名表上签名。
2.监考教师2在正式开考25分钟之前到监考教室,并在考试结束后将考试试卷、答题册、考场记录表、考生签名表交至天都园林教学办公室,清点无误签字后方可离场。
3.考试前监考教师组织考生按照考生签名表的序号入座,提醒考生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书籍及物品放置指定区域,并检查考生座位及周围是否有与考试有关的材料及物品,确保彻底清场。在考试过程中使用通讯设备和电子设备的(不论使用目的与考试有关与否),均按考试作弊处理。
4.监考教师要如实详细记载考生在考试期间发生的违规违纪等行为,保留有关证据,及时联系巡考人员、考务人员,根据《我院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7﹞45号)相关条款,共同对违规违纪情形进行认定,考生当场在《我院学生考试违规违纪处理意见告知书》(一式三份)上签字;监考教师在违规违纪考生的答题册第一页左上角及考生签名表上标“违规”字样,并将违规违纪考生的试卷、答题册、考场记录表和相关违规违纪证据一并交至考务人员。
5.监考教师及巡考人员在考试期间的职责及要求详见学生手册《我院全日制学生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2017﹞45号)第六章。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在教室前后站位,巡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巡考区域,及时处理考生违规违纪和突发事件。
四、巡考及考务工作职责
1.巡考
(1)检查考场清场情况及监考教师是否有在黑板上写明考试纪律相关说明;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脱岗、迟到等行为,是否前后站位监考;
(3)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有按“考生座位排列方式”安排考试座位;
(4)处理考场突发事件。
2.考务
(1)考场编排、试卷整理发放等工作;
(2)考试结束收齐试卷、答题册、考生签名表、考场记录表、巡考记录表等。
特此通知
附件1:我院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专业课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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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
我院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专业课期末考试分散考试安排表.xls